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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非机动车负主责 需要赔偿机动车修车损失吗?

网上有这样一种说法,电动自行车、自行车此类非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事故后,即便自己有责任,也无需向机动车赔偿,这是真的吗?近日,北京二中院披露了这样一起典型案例。据介绍,2025年10月,崔某由东向西驾驶机动车,与骑着自行车由北向南闯红灯驶来的王某相撞,两车倒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机动车接触部位损坏,王某受伤待查。该起事故经交通部门认定,王某存在遇红灯亮时继续通行的过错行为,为主要责任;崔某有驾车时妨碍安全驾驶的过错行为,为次要责任。碰撞造成崔某车辆受损,产生维修费用1280元。故崔某起诉王某,主张…

婚前房产加上配偶名字,离婚时要对半分吗?

【案例简介】大林(化名)婚前购置一套房产,与小丽(化名)登记结婚后,将该房产变更登记为夫妻二人共同共有。婚后两人未生育子女,三年后,小丽起诉离婚,主张各分50%。婚前房产婚内加名,离婚时是否必然对半分割?【律师说法】“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不代表离婚时必然对半分割。”河北张克锋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爽指出,本案中,该房产原系大林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加名登记为双方共同共有,大林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对赠与房产的处分行为有充分认知,该房产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不代表离婚时必然对半分割。法院在界定分割比…

再婚男子去世,239万元遗产怎么分? 前婚子女、无血缘继女等6人获均分

再婚男子去世,239万元遗产怎么分? 前婚子女、无血缘继女等6人获均分
再婚男子去世,239万元遗产怎么分?前婚子女、无血缘继女等6人获均分 父母离婚后,前婚孩子、无血缘的继子女能分到遗产吗?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新疆阿勒泰中院审结的一起再婚家庭遗产继承终审案件,给出了答案。 男子尹某丁早年与前妻离婚,育有两个儿子尹某乙和尹某丙。2012年,他与邓某甲再婚,女方女儿邓某乙跟随二人长期生活,和尹某丁形成稳定扶养关系。2025年,尹某丁…

无证驾驶别人车辆出事故 司机和车主怎样赔?

无证驾驶别人车辆发生事故后,司机和车主的赔偿责任应该怎样划分,近日,江苏法治报披露了这样一起典型案例。据介绍,2023年8月,彭某将其名下的车辆交由妻子洪某送至某汽车服务公司,某汽车服务公司员工杨某主动提出送洪某回家,洪某未核实杨某驾驶资质即同意其驾驶。返程途中,杨某驾驶该车辆先后与案外人谢某驾驶的电动车及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致人伤车损。交警部门认定,杨某无驾照,且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存在超速、事后肇事逃逸等行为,负事故全部责任。事后,唐某车辆的承保保险公司向车主唐某先行赔付维修费2.24万…

当天提交辞职并获批,下班路上出事,还能算工伤吗?

当天提交辞职并获批,下班路上出事,还能算工伤吗?
案情简介:章某原系某公司员工,于2025年4月26日下午三点向该公司提出辞职申请,公司在当天下午四点多批准其请求。当日17时31分许,章某下班后驾驶两轮电动车返回家中。途中,章某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经当地交警大队认定,章某无事故责任。2025年5月6日,章某的家属向当地人社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某公司认为,事故发生前,章某已经完成了全部的离职程序,进行了工作交接,不再是某公司的员工。因此,章某发生事故时不属于在下班途中,故章某受伤不属于工伤。案例丨当天提交辞职并获批,下班路上出事,还能算工伤吗?人社…

上班前在单位门外摔伤,是工伤吗?

案情简介肖某是某学校物理老师,上班时间为8:00—12:00,13:30—17:30。2025年12月14日上午,肖某走路到学校上班。7时55分,肖某在学校校门通道口处不慎摔伤,导致左臂肱骨近端粉碎性骨折。肖某认为,校门通道口是进入学校完成教学工作的唯一通道,是工作场所的合理延伸,其进入校门口通道的目的是到学校上课,系工作需要,于是向当地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是,某学校认为,肖某不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伤的,也不是上下班途中遭遇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受伤,因此不能认定为工伤…

男子花费6万余元购买钻戒,追求女子未果后起诉返还,法院判了

在追求心仪对象的过程中赠送贵重礼物往往被视为表达诚意、博取好感的重要手段。然而,一旦感情未果,送出去的财物还能要回来吗?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获悉,近日,南湖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赠与合同纠纷案件。 2024年初,从事自媒体行业的小王与女孩小美在网络上相识。小王对小美颇生好感,为了追求对方并“维系恋爱关系”,在酒店共同居住数日后,小王不惜斥资七万余元,购买了价值六万余元的钻戒和价值近五千元的香奈儿耳环赠予小美。然而,小美收下这份厚礼后,虽将社交账号状态改为“已恋爱”,但恋爱对象却并…

配送员驾电动自行车闯红灯撞坏轿车担主责,法院驳回维修方索赔

配送员孙某驾驶电动自行车,直行通过路口时闯红灯,与吕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交警认定孙某担主责、吕某担次责。事发后,维修轿车的某服务部受让车辆所有方赔偿权益后,起诉孙某、其任职公司及保险公司承担70%的责任,索赔7.5万余元。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江苏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二审判决书。法院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优者危险负担”原则,认定非机动车一方无需承担机动车车辆损失赔偿责任,驳回了该服务部的全部诉求。一审法院认定:2025年7月19日12时27分许,孙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行驶至某路段,违…

四种渠道向巡视组提交举报材料

中央第七轮巡视即将启动,很多老百姓第一反应就是:“我要向巡视组反映问题!”然后拿起电话就打,打不通就急;或者跑去寄信,寄了三个月没回音,以为巡视组不管事。其实,不是巡视组不管,是你选错了渠道。肖律师办案近十年,见过太多人因为“不会反映”而错失良机。今天,我把向巡视组反映问题的四种官方渠道拆开了、揉碎了讲给你听,每个渠道适合什么情况、怎么操作,让你一次选对,少走三个月弯路。一、先搞清楚:巡视组到底管什么?不管什么?向巡视组反映问题之前,必须先划清边界。巡视组受理的是被巡视单位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

案件一直不移交检察院,到底意味着什么?

很多刑事案件当事人及家属都有这个疑惑:人取保出来好久了,案子一直卡在公安这边,迟迟不往检察院移送,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 先给大家讲清楚核心逻辑:公安阶段只会存在两次(1.提请是否批准逮捕?2.侦查结束准备移送正式交由检进行审查起诉)把案件送往检察院送的定义两个“移送”定义完全不一样。 一、第一次移送:拘留30天内向检察院提请批捕(适用于被拘留在看守所的人,如果一开始就取保候审了不用看这条,也不适用这条) 刑事拘留最长30天,到期公安只有两个选择: 1. 移送检察院批捕 → 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