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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一直不移交检察院,到底意味着什么?

很多刑事案件当事人及家属都有这个疑惑:人取保出来好久了,案子一直卡在公安这边,迟迟不往检察院移送,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 

先给大家讲清楚核心逻辑:公安阶段只会存在两次(1.提请是否批准逮捕?2.侦查结束准备移送正式交由检进行审查起诉)

把案件送往检察院送的定义两个“移送”定义完全不一样。

 一、第一次移送:拘留30天内向检察院提请批捕(适用于被拘留在看守所的人,如果一开始就取保候审了不用看这条,也不适用这条) 刑事拘留最长30天,到期公安只有两个选择: 1. 移送检察院批捕 → 继续关押,往后正式走刑事流程 2. 不移送批捕 → 直接放人、办理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只要这一步没移送,就说明:证据不够、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小,达不到逮捕关押标准。 

二、第二次移送:侦查结束后移送审查起诉(适用于全部处于不同强制措施的人) 公安把所有证据、笔录、流水全部侦查完毕,觉得证据充足、构成犯罪、必须判刑,才会把整本案卷移去检察院,准备开庭判刑。 

一直没移送审查起诉,核心就这3种结果: 

1. 证据不足,事实不清公安查来查去,证据链补不上,达不到起诉标准,不敢往检察院送。

 2. 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刑事犯罪公安内部直接不作为刑事案件往下走,后续大概率撤案、终止侦查。

 3. 取保状态下缓慢侦查人没有被关押,侦查没有办案期限压力,公安慢慢核查、延后移送,拖几个月甚至一年都很常见。 

直白总结: 公安越晚移送检察院,对当事人越有利。迟迟不移送,基本都是:证据有漏洞、情节轻、达不到起诉判刑的硬性标准。

但是人数众多的案件普遍时间都移送晚 只要没移送审查起诉,就代表案子还停在公安阶段,离开庭、判刑、坐牢,还差很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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