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表于2017-03-22日
2008年,安徽旅沪女子郭慧梅与一位上海男子结婚,婚后发现因男方原因导致不孕,夫妇俩遂决定通过人工授精的方式生育后代。哪知,天有不测风云,郭慧梅怀孕才10天,丈夫因意外事故身亡。郭慧梅还未从丧夫的噩梦中醒过来,公公又猝亡。老人留下的财产该如何分配,成了摆在郭慧梅和丈夫3个姐姐面前的问题。丈夫的3个姐姐得知郭慧梅已怀孕,对其胎儿的清白提出质疑。郭慧梅为了证明自己和胎儿的清白,也为了维护尚未出生的孩子的合法继承权,以六甲之身开始了一场长达数月的奔波……
不孕夫妻施行人工受孕手术
2005年,高考失利的郭慧梅从家乡安徽来到上海打工,在一家环卫所当清洁工。2008年,她经人介绍,嫁给了上海青年王珲。王珲比郭慧梅大12岁,在一家私企工作,因一腿微跛而耽搁了婚事。
王珲的父亲是地质专家,母亲是医生,他有3个姐姐,都已出嫁。王家祖籍宁波,祖上3代单传。王珲结婚一年后,王母见郭慧梅还没怀上孩子,便催小两口去医院检查身体。
一番检查下来,医生说郭慧梅患了“内分泌失调症”影响怀孕,给她开了不少西药。但是,服药几个月也未见效果,于是婆婆让儿媳去看中医。郭慧梅吃了近一年的中药,仍没有怀孕,她开始怀疑问题出在丈夫身上。在长辈的催促下,王珲也踏上了求医问药之路,一直治疗到2012年初,换了4家医院,最后一位权威专家给出结论:不能生育!
此时,王母患肺癌已有半年多,王珲和父亲商量后决定将他的检查结果瞒下来。2012年5月,王母离世,临终前留下的最后一句话是:“等珲儿生了孩子,哪怕是女的,也要烧封信告诉我一声。”
老太太的遗言刺激了小两口,他们决定通过人工授精圆母亲的心愿。2012年9月25日,王、郭接受了人工授精手术。顾忌到颜面,小两口没有将此事告诉家人。然而,郭慧梅万万没有料到,这个决定竟会成为她日后为之奔波的一桩“大事件”!
丈夫意外身亡后胎儿清白受质疑
郭慧梅施行人工授精手术后10天,即2012年10月4目,王珲和同事去浙江旅游,途中不幸遭遇车祸身亡。对于王家来说,这是一个“黑色10月”——王父原本就因老伴的病故而心力交瘁,此时再次遭受沉重打击,没过多久便去世了。
接下来,王家的晚辈面临着如何处理父母遗产的问题。经过王珲3个姐姐清算,父母留下的包括房屋、存款、股票、首饰、现金、收藏品等在内的遗产,共折合人民币约350万元,3个女儿开始商议如何划分遗产。
就在此时,郭慧梅发现自己怀孕了!
郭慧梅的怀孕,在王家引起不小的“震动”。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章第十一条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而第四章第二十八条则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也就是说,此时遗产由3份变成了4份,其中一份属郭慧梅腹中的胎儿。这样一来,王珲的3个姐姐每人将少得大约29万元,这让她们有些不甘心。她们提出疑问:医学鉴定表明王珲是不能生育的,郭慧梅腹中的胎儿究竟是怎么来的?
郭慧梅向丈夫的3个姐姐出示了妊娠医学检测报告,证实受孕时间在王珲遇难之前,又详细说明了她和王珲人工授精的经过。郭慧梅原以为到此可以消除几位姐姐的疑虑,但她没想到,3个姐姐一口咬定王珲没有生育能力,说郭慧梅腹中胎儿来路可疑,没准是婚外情的产物……郭慧梅一时气得话都说不出来。
当晚,蒙冤的郭慧梅躺在床上,辗转难眠。她望着墙上丈夫的遗像,轻轻抚着自己的腹部,心想:如果我不把孩子的来历公之于众,将给孩子留下一生的“阴霾”。而且,将近90万元的遗产份额为何不去争取?郭慧梅决心为孩子寻找证明清白的证据。
亡夫的三个姐姐把胎儿继承权排除在外
证明胎儿的清白,本来这并不费力,因为当初施行人工授精手术时,病历卡上是有记载的。然而,让郭慧梅意外的是,她和王珲的病历卡竟都不见了。郭慧梅回忆后想起:王珲出事后,她在上海打工的哥哥姐姐怕她触景生情,就把她接去住了一段时间,临走前还替她把家里整理了一遍,类似病历卡之类的东西就是在那时被清理掉的。
郭慧梅本以为,此事只要去找当初施行手术的医生出个证明,就可以解决问题了。可是,郭慧梅去医院一打听,得知当初为他们做手术的吴医生已经离开医院举家去美国定居了。这时,郭慧梅才回想起当时吴医生曾经对他们夫妇说过的一句话:你们是我在这里做的最后一个手术了。
郭慧梅请教了接待她的医生,得知可以去医务科出一份证明解决这个问题。然而,她去医务科一说,对方却非要她出示病历卡。这真让郭慧梅欲哭无泪:如果有病历卡,还来医院找什么证明?
后来,郭慧梅经人指点,前往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中心派了一位律师前往医院提取相关证据,方才得知该手术属于那位吴医生的私活,所获收入跟医院分成,医院怕担意外责任,根本没留下手术记录。律师在收费处查出了当时的付款收据,复印了一份交给郭慧梅。律师告诉郭慧梅,此付款收据目前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因为那上面只注明了“手术费”、“检查费”、“西药费”之类,没有标明具体内容,不能说明郭慧梅施行了人工授精手术。这份付款收据只有与其他证据组合成证据链后才有用。
郭慧梅向律师请教,是否可以在胎儿出生后做DNA鉴定。律师告诉她,这需要获得王家的配合。但郭慧梅知道,王珲的姐姐们是绝对不肯配合的。而王家在宁波老家的直系亲戚,她根本没有联系方式,即使联系上了,他们肯定会先跟3个姐姐沟通,而沟通的后果显然不言而喻。
这时,王珲的3个姐姐已迫不及待地写了一份《协议书》,把父亲的财产一分为三,去公证处要求公证。公证处派员去街道了解情况时,得知王家还有过一个刚去世不久的儿子,便要弄清其配偶是否怀孕。公证员找到郭慧梅问明情况后,把那份《协议书》退了回去,让3姐妹把事情搞清楚再说。
3姐妹眼看即将到手的钱财又悬到了空中,不禁大为恼怒,便一起登门,对着郭慧梅一通谩骂。郭慧梅面对3姐妹的攻击,正气凛然地说:“你们等着吧,我会用确凿的证据,来证明腹中胎儿是清白的!” 2013年春节后上班时,郭慧梅怀孕已经将近5个月,一些同事经常在背后指指点点。郭慧梅听到闲言碎语难受至极,以致上班时突然晕倒。单位领导找郭慧梅了解情况后,表示理解并支持她的行动,于是特许她可以在工作时间外出奔波。
不孕夫妻施行人工受孕手术
2005年,高考失利的郭慧梅从家乡安徽来到上海打工,在一家环卫所当清洁工。2008年,她经人介绍,嫁给了上海青年王珲。王珲比郭慧梅大12岁,在一家私企工作,因一腿微跛而耽搁了婚事。
王珲的父亲是地质专家,母亲是医生,他有3个姐姐,都已出嫁。王家祖籍宁波,祖上3代单传。王珲结婚一年后,王母见郭慧梅还没怀上孩子,便催小两口去医院检查身体。
一番检查下来,医生说郭慧梅患了“内分泌失调症”影响怀孕,给她开了不少西药。但是,服药几个月也未见效果,于是婆婆让儿媳去看中医。郭慧梅吃了近一年的中药,仍没有怀孕,她开始怀疑问题出在丈夫身上。在长辈的催促下,王珲也踏上了求医问药之路,一直治疗到2012年初,换了4家医院,最后一位权威专家给出结论:不能生育!
此时,王母患肺癌已有半年多,王珲和父亲商量后决定将他的检查结果瞒下来。2012年5月,王母离世,临终前留下的最后一句话是:“等珲儿生了孩子,哪怕是女的,也要烧封信告诉我一声。”
老太太的遗言刺激了小两口,他们决定通过人工授精圆母亲的心愿。2012年9月25日,王、郭接受了人工授精手术。顾忌到颜面,小两口没有将此事告诉家人。然而,郭慧梅万万没有料到,这个决定竟会成为她日后为之奔波的一桩“大事件”!
丈夫意外身亡后胎儿清白受质疑
郭慧梅施行人工授精手术后10天,即2012年10月4目,王珲和同事去浙江旅游,途中不幸遭遇车祸身亡。对于王家来说,这是一个“黑色10月”——王父原本就因老伴的病故而心力交瘁,此时再次遭受沉重打击,没过多久便去世了。
接下来,王家的晚辈面临着如何处理父母遗产的问题。经过王珲3个姐姐清算,父母留下的包括房屋、存款、股票、首饰、现金、收藏品等在内的遗产,共折合人民币约350万元,3个女儿开始商议如何划分遗产。
就在此时,郭慧梅发现自己怀孕了!
郭慧梅的怀孕,在王家引起不小的“震动”。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章第十一条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而第四章第二十八条则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也就是说,此时遗产由3份变成了4份,其中一份属郭慧梅腹中的胎儿。这样一来,王珲的3个姐姐每人将少得大约29万元,这让她们有些不甘心。她们提出疑问:医学鉴定表明王珲是不能生育的,郭慧梅腹中的胎儿究竟是怎么来的?
郭慧梅向丈夫的3个姐姐出示了妊娠医学检测报告,证实受孕时间在王珲遇难之前,又详细说明了她和王珲人工授精的经过。郭慧梅原以为到此可以消除几位姐姐的疑虑,但她没想到,3个姐姐一口咬定王珲没有生育能力,说郭慧梅腹中胎儿来路可疑,没准是婚外情的产物……郭慧梅一时气得话都说不出来。
当晚,蒙冤的郭慧梅躺在床上,辗转难眠。她望着墙上丈夫的遗像,轻轻抚着自己的腹部,心想:如果我不把孩子的来历公之于众,将给孩子留下一生的“阴霾”。而且,将近90万元的遗产份额为何不去争取?郭慧梅决心为孩子寻找证明清白的证据。
亡夫的三个姐姐把胎儿继承权排除在外
证明胎儿的清白,本来这并不费力,因为当初施行人工授精手术时,病历卡上是有记载的。然而,让郭慧梅意外的是,她和王珲的病历卡竟都不见了。郭慧梅回忆后想起:王珲出事后,她在上海打工的哥哥姐姐怕她触景生情,就把她接去住了一段时间,临走前还替她把家里整理了一遍,类似病历卡之类的东西就是在那时被清理掉的。
郭慧梅本以为,此事只要去找当初施行手术的医生出个证明,就可以解决问题了。可是,郭慧梅去医院一打听,得知当初为他们做手术的吴医生已经离开医院举家去美国定居了。这时,郭慧梅才回想起当时吴医生曾经对他们夫妇说过的一句话:你们是我在这里做的最后一个手术了。
郭慧梅请教了接待她的医生,得知可以去医务科出一份证明解决这个问题。然而,她去医务科一说,对方却非要她出示病历卡。这真让郭慧梅欲哭无泪:如果有病历卡,还来医院找什么证明?
后来,郭慧梅经人指点,前往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中心派了一位律师前往医院提取相关证据,方才得知该手术属于那位吴医生的私活,所获收入跟医院分成,医院怕担意外责任,根本没留下手术记录。律师在收费处查出了当时的付款收据,复印了一份交给郭慧梅。律师告诉郭慧梅,此付款收据目前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因为那上面只注明了“手术费”、“检查费”、“西药费”之类,没有标明具体内容,不能说明郭慧梅施行了人工授精手术。这份付款收据只有与其他证据组合成证据链后才有用。
郭慧梅向律师请教,是否可以在胎儿出生后做DNA鉴定。律师告诉她,这需要获得王家的配合。但郭慧梅知道,王珲的姐姐们是绝对不肯配合的。而王家在宁波老家的直系亲戚,她根本没有联系方式,即使联系上了,他们肯定会先跟3个姐姐沟通,而沟通的后果显然不言而喻。
这时,王珲的3个姐姐已迫不及待地写了一份《协议书》,把父亲的财产一分为三,去公证处要求公证。公证处派员去街道了解情况时,得知王家还有过一个刚去世不久的儿子,便要弄清其配偶是否怀孕。公证员找到郭慧梅问明情况后,把那份《协议书》退了回去,让3姐妹把事情搞清楚再说。
3姐妹眼看即将到手的钱财又悬到了空中,不禁大为恼怒,便一起登门,对着郭慧梅一通谩骂。郭慧梅面对3姐妹的攻击,正气凛然地说:“你们等着吧,我会用确凿的证据,来证明腹中胎儿是清白的!” 2013年春节后上班时,郭慧梅怀孕已经将近5个月,一些同事经常在背后指指点点。郭慧梅听到闲言碎语难受至极,以致上班时突然晕倒。单位领导找郭慧梅了解情况后,表示理解并支持她的行动,于是特许她可以在工作时间外出奔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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