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到”的宫颈癌疫苗

  25岁的何美霖决定春节后去香港接种宫颈癌疫苗。
  早在2008年,何美霖就听说香港可以注射宫颈癌疫苗,“当时疫苗刚上市,所以有些顾虑,现在过了这么多年,我觉得没什么问题了。”2012年1月,何美霖定居香港的姐姐刚刚注射过宫颈癌疫苗,并准备等女儿满9岁后也带她去注射。其实,何美霖此次本想带母亲一起去接种疫苗的,但母亲已经过了适用年龄,只好作罢。
  世界上首支针对癌症的疫苗——宫颈癌疫苗佳达修(Gardasil)于2006年在美国上市,随后陆续登陆英国、澳大利亚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其中包括中国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但始终未进入中国大陆。
  世界上唯一被破解的癌症
  宫颈癌是世界上唯一被破解的癌症,20世纪70年代,德国科学家哈拉尔德·楚尔·豪森发现了宫颈癌的病因,即人类乳头瘤病毒(HPV)。这种病毒通过性行为传播,在已发现的200多种类型的HPV病毒中,约71%的宫颈癌病例由HPV16型和HPV18型病毒引起。
  目前研制成功的两款宫颈癌疫苗,分别为默沙东公司生产的Gardasil,以及葛兰素史克公司生产的Cervarix。两种疫苗都可以使接种者免患由上述几种病毒引起的宫颈癌,保护率几近100%。
  疫苗注射作为一种预防手段,是世界公认的消除疾病的最有效方法。因此,世界卫生组织将宫颈癌视为最有可能被消灭的癌症。
  不过,由于宫颈癌疫苗只可用于预防,对于已经感染病毒的患者并无治疗作用,因此,最佳接种人群是未发生过性行为的女性。有研究显示,宫颈癌疫苗的保护效果随着接种人群年龄的增长而急速下降,因此,女性在初潮前后接种效果最佳。“理论上讲,当然越早打越好,因为小孩子的免疫机制比大人好,打了疫苗产生的抗体会比大人高些。”北京协和医学院肿瘤研究所副教授赵方辉解释说。
  当两款疫苗被批准上市时,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标注的接种人群为9岁~26岁之间。并表示,根据现有数据,疫苗对于26岁以上的妇女不能起到有效的保护作用。
  但是相较于Gardasil,Cervarix使用了一种特殊佐剂,从而有助于增强免疫反应,延长疫苗的保护时间。目前,葛兰素史克公司正在收集并分析相关数据,准备向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递交申请,证明26岁~45岁人群使用Cervarix同样有效。澳大利亚现已批准Cervarix的适用范围为10岁~45岁的女性。
  目前,宫颈癌疫苗已经和流感、麻疹等疫苗一样,被纳入美国儿童疫苗项目。
  中国受到HPV病毒感染的高峰群体为40岁左右的中年女性,而美国女性的感染高峰出现在20岁左右。“这个情况很糟糕,”北京协和医院肿瘤研究所教授乔友林说,“年轻时身体抵抗力强,感染高峰出现在这个阶段,患病风险不大。而中国女性的感染率在30多岁开始上升,此时免疫力开始下降,排除病毒比较困难,引发癌症的可能性更大。”
  目前,中国女性的感染率呈逐年递增趋势,20岁左右的年轻女性中也出现了HPV感染的小高峰。这种“双高峰”的情况,对癌症防控来说是个极大的挑战。
  现在,中国应对宫颈癌的主要办法是通过对HPV病毒的筛查,以实现早诊早治,部分起到预防癌症的作用。然而一个现实是,虽然近年来筛查力度逐渐加大,但是效果仍然欠佳,“宫颈癌的筛查在中国还处于初级探索阶段,缺少一个系统的筛查规范。”赵方辉说。
  
  迟到的疫苗
  按照中国卫生部公布的数据,中国每年新增宫颈癌病例超过13万人,死亡人数约为3万人。
  2010年,在第九次全国子宫颈癌协作组工作会议上,默沙东(中国)有限公司中国疫苗部总监武阿妹表示,Gardasil在中国的Ⅲ期临床试验有望于2011年底之前完成,希望最快能在2012年拿到在中国大陆的上市许可。但直到2012年初,宫颈癌疫苗在大陆地区的上市时间仍不确定。默沙东公司方面称,Gardasil在中国大陆的Ⅲ期临床试验预计于2012年内结束,正式上市时间则无法披露。
  宫颈癌疫苗之所以在中国大陆地区“迟到”,是因为其尚未完成在中国的注册审批程序。
  根据中国《药品进口管理办法》,拿不到通关单的药品一律不准入境,而获得通关单的先决条件,是获得中国药监局下发的《进口药品注册证》。该证相当于进口药物在中国大陆的上市许可证。
  其实,在2006年6月Gardasil通过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的优先审批时,默沙东公司即在多个国家递交了上市许可申请,其中也包括中国大陆。同年,Gardasil在欧洲、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多个国家,以及中国的港澳台地区获准上市,大陆地区未列其中。世界卫生组织也推出了《HPV疫苗推广准备手册》,为国家间推广宫颈癌疫苗提供政策支持。
  宫颈癌疫苗在中国大陆受限于现行行业规定。根据现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规定,进口疫苗被批准在国内上市以前,必须开展临床试验。并且,由于该规定没有对进口药物的临床试验作出区别对待,其临床试验必须完全参照新药研发的要求开展。
  目前,中国的进口药品注册审批主要有3个环节,首先是申请者提出申请,通过初审、药品样品检测等环节后,报送国家药监局,符合规定者可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件》;第二步,获得批件的申请者开展临床试验;第三步,临床试验结束后,申请人填写《药品注册申请表》,由国家药监局评审中心再次组织专家对其进行评审。符合规定者,发给《进口药品注册证》,方才准许进口。
  实际上,中国也有药物的特殊审批政策。根据《新药注册特殊审批管理规定》,治疗艾滋病、恶性肿瘤、罕见病等疾病且具有明显临床治疗优势的新药可申请特殊审批,但对于如子宫颈癌疫苗这类对恶性肿瘤起到“预防作用”的药品,是否适用于特殊审批,并无特别说明。
  而且,即使药品进入特殊审批环节,也仅可缩短相关批件的申请时间,并不能缩短药物临床试验的过程。
  
  还需要多少时间
  “进口疫苗必须在国内重新开展临床试验,是出于安全性和有效性的考虑。”中国工程院院士庄辉表示。
  在疫苗的四期临床试验中,Ⅰ期、Ⅱ期、Ⅲ期属于药物研发阶段,Ⅳ期属于药物上市后的跟踪研究阶段。“Ⅰ期看毒性,给少量健康人群注射药物,观察人群对药物是否有过敏等不良反应;Ⅱ期看剂量,对更多健康人群注射药物,寻找最合适的注射剂量。”乔友林介绍,“这两期试验的主要目的就是验证药品的安全性。这部分试验,一年到一年半就可以完成。”因此,如果需要证明药品的安全性,Ⅰ期、Ⅱ期临床试验完全可以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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